近期,青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早餐店內的包子、饅頭進行監(jiān)督檢驗,其中有2家早餐店內的饅頭因檢測出甜蜜素項目而判定為不合格。
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及檢驗報告,并進入場所開展檢查,現(xiàn)場并未找到甜蜜素等可疑物品。同日,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詢問調查,了解事情具體情況。
經過詢問得知,添加普通白糖來增加饅頭的甜味不僅成本高,且添加白糖之后饅頭比較硬,不夠蓬松,吃起來口感不好且賣相不誘人,為了吸引更多客戶,為此當事人通過添加甜蜜素,在增加饅頭甜度的同時還能使饅頭保持蓬松感,吃起來的口感會更好。
生產經營違規(guī)添加甜蜜素的饅頭產品,屬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五)項所規(guī)定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本局已將該案件移送至青田縣公安局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甜蜜素又稱濃縮糖或甜素,化學名為環(huán)己基氨基磺酸鈉,是一種常用的蔗糖替代品,甜度是蔗糖的 30~80 倍,在我國食品行業(yè)中有著廣泛的應用,目前對其安全性尚有爭議。不法商販為了增加水果的賣相和甜度往水果表面或者內部噴灑或注入甜蜜素。消費者如果經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標的飲料或其他食品,就會因攝入過量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tǒng)造成危害,特別是對代謝排毒的能力較弱的老人、孕婦、小孩危害更明顯。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 2760-2014)對甜蜜素的使用范圍和用量要求作了明確規(guī)定:甜蜜素在水果罐頭、果凍、冷飲、復合調味料等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65g/kg,在面包、糕點、方便米面食品中的最大用量為1.6g/kg,在果醬、蜜餞、熟制豆類等食品中的最大用量為1.0g/kg,在果糕類、涼果類食品中的最大用量為8.0g/kg,在堅果類食品中的最大用量包括1.2g/kg(脫殼類)和6.0g/kg(帶殼類)兩種。除上述食品外,其他食品一律不得添加甜蜜素。
食品生產者一定要嚴格按照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 2760-2014)的要求使用甜蜜素,切不可超范圍、超劑量使用。
冠宇儀器甜蜜素檢測儀能夠快速檢測水果、糕點、餅干、果凍、醬制蔬菜、蜜餞、干果、飲料等食品中甜蜜素的含量及其他食品中的不良非法添加。適用于食品生產廠家自檢,超市及市場抽查質檢,食品監(jiān)管部門現(xiàn)場檢控等。